第(2/3)页 弹指一挥间,五六年过去,如今的顾云霁和钱逊印象中的他差别很大。 首先是皮肤,被太阳晒成了小麦色,不再是那种被书卷气养出来的白皙,看着更加阳光和健康;顾云霁现在已过弱冠,身体也健壮了不少,肩膀宽厚,手臂肌肉结实分明。 当然最惹眼的还是顾云霁这会儿的打扮着装,一身上等棉布制成的长袍,面料不算差,却是单调的灰麻色,裤脚还有不少灰尘泥土。 或许是为了干活方便,顾云霁把袖子挽起来不算完,竟还将长袍的前襟撩起来用带子系在腰间,大喇喇地露出下面的裤子,动作十分不雅,真是……真是有辱斯文。 顾云霁在乡野间跑惯了,日常打交道的又都是些里长村夫,便没那么多讲究。注意到钱逊的目光,他连忙将袍子放下来,理了理衣裳道:“为了做事方便,一时没注意,让钱兄见笑了。” 当年的事只算作一个小插曲,顾云霁没放在心上,双方长辈有旧,他和钱逊也算认识,没必要一见面就弄得尴尬。 不管怎么说,顾云霁到叙州府两三年了,好不容易见到一个京城的熟人,心里总是高兴的:“我记得……钱兄是在礼部做事吧?怎么到了西南来?令尊钱大人的身体可还好?” 顾云霁没放在心上,可钱逊心里免不了别扭。他轻咳两声,甩出脑子里的杂念,索性摆出一副正色道:“本官此行是为公务,顾大人还是免了寒暄,称呼我的官职为好。” “……是,钱大人此行是为公务,理当公事公办,是我越矩了。”顾云霁愣了愣,但还是顺着他的话,拱手行了一礼,“下官叙州府通判顾云霁,见过特遣使钱大人。” 若是公事公办,就可以避开从前的事不提,这正合钱逊的意,一时姿态都从容了些。他不声不响地打量了一番顾云霁,道:“今日非休沐,顾大人身为通判,为何不在府衙当值?” “而且还不穿官服,形容不整,冠带不齐,礼数有缺。朝廷对官员的着装、仪态要求,顾大人是一点都不记得了吗?” 说是公事公办,好歹也是认识的人,顾云霁没想到钱逊居然这么不留情面。 虽说是细枝末节,平常人不会纠结这个,然而钱逊说得是事实,他理亏在先,也不好辩驳,只得低头道:“衣着方面是我松懈了,我只顾着方便,没重视朝廷对官员的着装要求。” “不论什么原因,我没在府衙当值也确实是不对,以后一定注意,多谢钱大人指正。” 钱逊脸色稍缓:“顾大人承认就好,你的这些行为,届时我会一五一十地写在奏报里,呈给陛下。”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