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920章 李胜利的人际关系图-《参加前女友婚礼,现场逮捕新郎官》

    张开继续:“二是右手掌心的 3处表皮擦伤,擦伤处提取到的黄铜粉末与李胜利手表表链成份一致,结合指甲缝里的砖块碎屑,证明李胜利生前与嫌疑人有过激烈搏斗,曾试图反抗并接触过嫌疑人携带的砖块与自身手表。”

    王帅随后汇报周边调查情况,幕布上的调查范围图用红色叉号标注着已排除的线索:“我们重点走访了排水渠周边 3个居民区、2家废品回收站、1处拆迁工地,共询问 42名居民与工作人员,仅 2人反映‘案发前 2天晚上听到渠边有汽车发动声’,但无法描述车型与车牌号;拆迁工地工作人员均否认‘认识李胜利’或‘近期有异常人员出入’,工地监控因线路故障,仅保留案发后 1天的记录,无法追溯之前的画面。”

    “监控排查方面,”王帅的语气带着一丝遗憾,“我们调取了排水渠上游 5公里、下游 3公里范围内的 12处交通监控与私人监控,仅 1处监控拍到‘案发前 1天晚上 11点,一辆黑色面包车经过渠边小路’,但车辆后保险杠歪斜、车身有红色贴纸的特征不清晰,车牌号被遮挡,无法进一步追踪;其他监控要么角度不佳,要么故障,未拍到符合‘穿褐色棉质工装、43码运动鞋’的可疑人员,周边调查暂未获得有效线索。”

    张辉最后汇报死者身份及关联线索,幕布上跳出李胜利的社会关系图,红色线条重点标注着“工资纠纷”与“郊区排烟设备”:“通过走访李胜利家属与‘川味小馆’工作人员,目前梳理出两类关键矛盾。第一类是工资纠纷——餐馆老板周明拖欠李胜利 3个月工资,共计 1.5万元,李胜利曾多次催款,案发前 3天的即李胜利失踪前 3天的,两人在餐馆发生激烈争执,李胜利威胁‘再不发工资就去劳动部门举报,还要曝光餐馆的卫生问题’,有 5名餐馆员工目睹争执过程,周明当时曾说‘你要是敢举报,没你好果子吃’。”

    “第二类是‘郊区排烟设备’的疑点,”张辉的声音停顿了一下,调出李胜利的通话记录,“李胜利失踪当晚的6天前晚上 7点 10分的,曾与周明有过 1次 15分钟的通话,通话内容经餐馆员工转述,周明以‘郊区分店排烟设备故障,急需维修,修完立即结 5000元工资’为由,将李胜利诱骗至郊区;但我们核查后发现,周明的‘川味小馆’仅在城南有 1家门店,并无郊区分店,所谓‘郊区排烟设备’是周明编造的谎言,目的是将李胜利诱骗至偏僻地点。”

    “周明的行踪有没有初步核实?他有没有黑色面包车或 43码运动鞋?”陆川追问,张辉点头:“已安排队员初步核实:周明名下有 1辆黑色面包车,登记时间为 2年前,车辆后保险杠有明显碰撞痕迹的与监控拍到的‘后保险杠歪斜’特征吻合的,车身右侧贴有红色‘川味小馆’宣传贴纸,与张斌描述的‘黑色面包车’特征完全一致;周明身高 176厘米、体重 73公斤,穿 43码运动鞋,与嫌疑人的身高体重、鞋码特征完全匹配;他近期因餐馆经营不善,负债近 10万元,存在因害怕举报而作案的强烈动机。”

    “周明有没有承认与李胜利的通话?他对‘郊区分店’的谎言怎么解释?”陆川继续追问,张辉摇头:“周明否认‘案发前与李胜利通话’,称‘案发前 3天争执后就没再联系’,对‘郊区分店’的说法,他辩解‘是李胜利听错了,自己说的是‘朋友的餐馆’,不是‘分店’’,但无法提供‘朋友的餐馆’的具体信息,其妻子称‘案发当晚周明 10点出门,凌晨 1点回家,说去‘处理点私事’,但无法提供佐证’,周明的嫌疑高度上升。”

    汇报结束后,会议室陷入短暂的沉默,每个人都在梳理线索间的关联。陆川率先开口:“现在所有线索已形成初步闭环——周明因害怕李胜利举报欠薪与卫生问题,编造‘郊区排烟设备维修’的谎言,将李胜利诱骗至排水渠上游的拆迁工地附近,用工地砖块打击李胜利头部致其昏迷,再用棉质布条的或自身外套衣袖的勒颈致其死亡;之后用黑色面包车将尸体运输至排水渠,用帆布布袋包裹后抛入渠中,过程中遗落扳手碎片、烟蒂、纤维等痕迹;周明的身高、体重、鞋码、车辆特征,均与现场勘查、尸检结果完全吻合,具备重大作案嫌疑。”

    “我同意陆队的判断,”杨林接过话头,“目前的关键是固定周明的作案证据,建议技术科优先完成三项检测:一是比对周明黑色面包车的轮胎花纹与现场发现的 43码鞋印,若能匹配,可直接关联其与抛尸行为;二是检测周明家中或餐馆内的‘褐色棉质工装’,比对纤维成分与现场发现的粗纤维;三是提取周明的 DNA,与现场烟蒂上的 DNA进行比对,若能匹配,可锁定其为抛尸者。”

    “另外,”杨林补充道,“建议扩大拆迁工地的勘查范围,寻找可能的第一案发现场——李胜利的工具包、维修工具的扳手、螺丝刀的尚未找到,很可能被周明丢弃在拆迁工地的建筑垃圾中,找到这些物品,可进一步完善证据链,证明李胜利曾在工地停留并与周明搏斗。”

    王帅提出补充建议:“我们可以围绕‘周明的资金与行踪’展开深入调查,一是排查周明案发前的资金流水,看是否有‘提前支取 5000元’的记录的与‘修完结 5000元工资’的谎言对应的;二是调取周明手机的定位记录与通话记录,确认其‘案发当晚 10点至凌晨 1点’是否在排水渠周边活动;三是走访周明的亲友,看是否有人‘案发后收到周明赠送的物品’或‘听周明提及与李胜利相关的事’,寻找可能的证人或物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