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十三章 肃贪-《浊世砺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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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东魏朝野“风俗更始,私枉路绝”。
不独如此,高澄亲为主持,改“停年格”(即不问贤愚,授官一律依年资分先后)之制,凭贤能选拔官吏。凡有才名之士,哪怕未被荐擢,高澄亦皆招致门下,与之游宴、论议、赋诗。高澄不类高欢,尤喜汉儿,故而深得北朝士大夫之心,皆称颂之。
高澄在邺城闹得风风火火,高欢在晋阳也不曾闲着,先颁《麟趾格》,统一律法,与民方便;又兴修渡口,煮海制盐,以增税入。东魏僧尼繁多,几达两百万之众,不事徭役,不纳赋税,高欢即令各州各郡不得再擅自兴修寺庙,违者以枉**罪,由是税赋大增。
东朝改弦更张,肉眼可见,一派兴兴向荣。不久,以邺城建成新宫,大赦,改元兴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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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澄肃贪任贤,朝野咸服,一时间声威大振,俨然已是高欢以下东朝第一人。
水涨船高,高慎亦得名声大噪。年中的时候,趁着御史台弹劾河南大行台、骠骑将军、濮阳郡公侯景之机,高欢果断任命高慎为北豫州刺史,兼河南大行台尚书左仆射,出镇荥阳---摆明了是要把侯景赶离河洛腹心之地,外带着还要分侯景的兵权。
此时此刻,高慎正谓如日中天,侯景可不敢公然与他对着干,无奈之下,只得吃瘪。他可实在不愿与高慎同在一处“共事”,遂自请南迁至豫州,镇守悬瓠(豫州州治,今河南省驻马店市汝南县)。高欢正中下怀,岂有不准?
高慎到任,自是不遗余力,施展雷霆手段,将北豫州内侯景的心腹一发夺职调离,又作好生经营。州中文武,莫不咸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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